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|
地址: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、15樓 承辦人:商借教師 莊凱卉 電話:3322101#7582 電子信箱:kaihui666@ms.tyc.edu.tw |
受文者: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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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 |
發文字號: | 桃教特字第1120057280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附件: | 如說明三 (376735100E_1120057280_ATTACH1.pdf) |
主旨: | 有關本市112年「平和時光,有愛無礙:提升課後照顧人員性別平等知能研習」前函附件之新屋國小場實施計畫調整一案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局112年6月9日桃教特字第1120053942號函(計達)辦理。 |
二、 | 本局前函所附新屋國小場次實施計畫第2頁課程表誤植,特此更正,餘請依本局前函辦理。 |
三、 | 檢附修正後新屋國小實施計畫1份。 |